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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1月1日起我国将调整部分进出口关税

发布时间:2018-12-26 11:01:58
来源:财政部

12月24日,财政部发布公告称,自2019年1月1日起,将调整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。公告内容主要包括:对700余项商品实施进口暂定税率;对化肥、矿渣、煤焦油、木浆等94项商品不再征收出口关税;对原产于23个国家或地区的部分商品实施协定税率;对原产于香港、澳门的进口货物将全面实施零关税等。另外,2019年7月1日起,中国还将对298项信息技术产品的最惠国税率实施第四步降税,同时对部分信息技术产品的暂定税率作相应调整。